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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旧垄断 警惕新垄断

2001-04-10 来源:生活时报 王以超 我有话说

日前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打破行业垄断再次成为最热的焦点话题,众多经济学家纷纷发言,“炮轰”这一现象。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张维迎指出,除了传统的垄断之外,有三种新的垄断更应引起关注。一是中介组织和非政府机构的垄断。他说,目前类似会计师协会、律师协会等行业组织本来是用于维护社会信用的机构,它们的垄断有可能滋生新的寻租行为,对市场秩序的建立也是非常不利的。二是政府部门立法的垄断。他认为,一些部门自身立法时过于维护既得利益,建议应由独立机构、法律专家以及人大负责相关行业的立法工作。三是政府对产品需求的垄断。

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邓寿鹏研究员对“定价垄断”表示不满,他指出,在电信、民航、铁路等行业,定价垄断现象非常严重。

他认为,电信资费居高不下,违背了普遍消费的原则;而民航利用政令禁止打折,也是不可取的;铁路利用中国人民重视春节的民族习惯抬高价格,在服务不良的情况下,更是难以接受。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的海闻教授也对电力和供水部门的做法提出了质疑。他表示,电力和供水部门不能在降低企业成本的同时,却加重社会成本。强迫用户购买新的计量设备,属于典型的转嫁新设备投资行为,用户既然不是股东,就没有义务承担这一开支。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隆国强研究员提醒说,要警惕打破垄断中存在的误区。我国垄断行业的重组要放在开放的大背景中进行,尊重基本经济规律,并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础设施来促进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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